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杨凌示范区管委会:
为贯彻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建村规〔2024〕4号),着力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,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《陕西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转自: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https://js.shaanxi.gov.cn/zfxxgk/zc/xzgfxwj/202504/t20250418_3495493.html